为什么史书中说王安石是北宋灭亡的罪魁祸首?

游戏攻略04

为什么史书中说王安石是北宋灭亡的罪魁祸首?,第1张

为什么史书中说王安石是北宋灭亡的罪魁祸首?
导读:感谢大家于百忙之中,还来看小编的文章,你在,或者不在,小编都在辛勤劳作,只为等您到来!小编会一如既往的给大家分享各类穿衣搭配,观看辛苦了,谢谢,祝您阅读愉快,天天有个好心情,健康生活每一天,喜欢小编的动动你发财的小手关注小编吧到宋神宗时期,

感谢大家于百忙之中,还来看小编的文章,你在,或者不在,小编都在辛勤劳作,只为等您到来!小编会一如既往的给大家分享各类穿衣搭配,观看辛苦了,谢谢,祝您阅读愉快,天天有个好心情,健康生活每一天,喜欢小编的动动你发财的小手关注小编吧

到宋神宗时期,北宋经历了百余年的发展,虽然有过一度繁荣,但由于内部机构臃肿,人满为患,外部辽国、夏国不断侵扰,军费开支陡增,加上花钱买和平,每年要向辽、夏支付高额赔款,导致财政空虚,人民生活困苦,许多走投无路的百姓甚至揭竿而起,四川王小波、李顺起义,就暴发在这一时期。

在内忧外患的双重压力之下,熙宁二年(1069),年轻的宋神宗为了摆脱困局,起用王安石,推行了变法,史称“熙宁变法”。王安石远见卓识,颁布推行了一系列破除弊端、发展生产、增加税收、提升军备的政策,也是对症下药,颇见成效。然而,为什么史书中很多地方记载说,王安石是北宋灭亡的罪魁祸首呢?

一、王安石的观点在当时的士大夫看来太过激进。宋朝以儒家思想为治理国家的思想法宝,儒家讲究谦让、中庸,如果太激进,就会被扣上离经叛道的罪名,而王安石却在变法前后,提出过惊世骇俗的“三不足”狂言。熙宁三年(1070)春,作为翰林学士的司马光,给谋求馆职的一班朝臣初拟了一道“策问”题,内容就是王安石的“三不足”论:“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司马光希望参考者辩驳一下这一离经叛道的“怪论”。可见,当时许多人对王安石的议论十分反感,因为这些言论是为推行变法进行思想铺垫的,所以在后来推行变法中,反对这些言论的官员,反对他变法主张的态度异常坚决。

二、王安石变法触犯了贵族士大夫的利益。王安石变法中,有一条变法政策就是打击地主们的土地兼并。但是,贵族和士大夫中大地主多如牛毛,打击土地兼并就是抽空他们的钱袋子,触犯了他们的既得利益。王安石虽然在官场摸爬滚打数十载,但他深谙王道而不通权变,深知国弊而不懂“官箴”。变法乃是一种利益的重新调整,必然伤筋动骨,他急于事功而又不能因势利导,结果犯了众怒。贵族士大夫不乏对祖宗的孝顺和对国家的忠诚,但侵犯了谁都会刺猬般反戈一击,因此,这些锦衣玉食的士大夫结成牢固的利益集团,哭爹喊娘向宋神宗告御状,欲置王安石于死地。

苏洵以王安石面垢不擦,衣垢不浣,一年四季不洗澡,而作《辨奸论》一文,断言:“误天下苍生者,必此人也!”苏洵因此在朝野暴得大名。谏官陈甚至说:“寻常学者须知得王安石一分不是,即是一分好人,知得王安石十分不是,便是十分好人。”这些人和这些骂声,不过是反对和攻击王安石变法的冰山一角而已。所以,史书中说王安石是北宋灭亡罪魁祸首的记载,真是随处可见,多得很。

当然,也有说话公允的评价,比如,黄庭坚。黄庭坚也反对王安石变法,但他对王安石却是欣赏和敬佩的,他在《跋王荆公禅简》中说:“余尝熟观其(王安石)风度,真视富贵如浮云,不溺于财利酒色,一世之伟人也。”你说的史书应该是指《宋史》这样的传统正史。《宋史·王安石传》的定评是引用的朱熹的评论:

朱熹尝论安石“以文章节行高一世,而尤以道德经济为己任。被遇神宗,致位宰相,世方仰其有为,庶几复见二帝三王之盛。而安石乃汲汲以财利兵革为先务,引用凶邪,排摈忠直,躁迫强戾,使天下之人,嚣然丧其乐生之心。卒之群奸嗣虐,流毒四海,至于崇宁、宣和之际,而祸乱极矣”。此天下之公言也。昔神宗欲命相,问韩琦曰:“安石何如?”对曰:“安石为翰林学士则有余,处辅弼之地则不可。”神宗不听,遂相安石。呜呼!此虽宋氏之不幸,亦安石之不幸也。

在这样的史书中,都是用传统政治的观点来评价政治人物的,而且会受到史料和修史时的政治、文化和社会氛围的影响。

《宋史》关于王安石的评价,主要来自宋朝留下的官方记录。但宋朝本身是一个非常注重自身历史和评价的朝代,从真宗时期开始修太祖实录、太宗实录,每个皇帝登基后都会给前面的皇帝修实录。

那么,关于王安石的历史评价主要是牵扯到对神宗朝的评价,关于他的材料也主要保存在神宗实录中。但是神宗实录是宋朝经历过三次重修的。

首先是神宗死后,哲宗年幼,由神宗的母亲高太后垂帘听政,实际上主持朝政。她反对新法,所以她在神宗死后,马上将之前反对新法的主要干将如司马光、吕公著、吕公弼等人召回朝廷,担任宰相,开始推翻新法,恢复旧法。

这段时期,史书上称之为元时期,“众正盈朝”(不是东林党),原来王安石提拔起来参与变法的骨干如吕惠卿、章⒃嫉热耍急槐嶂鹪斗健R簿褪窃谡舛问逼冢谕耆穸ㄍ醢彩浞ǖ淖芑飨拢瓿闪松褡谑德嫉牡谝话妗/p>

高太皇太后死后,哲宗亲政,又开始反对旧法,恢复新法,召回了章⒃嫉热耍簿褪巧苁ナ逼凇R彩窃谡舛问逼冢彼蔚牡痴佳杆俜⒄梗碌澈途傻呈仆穑坎蝗荨/p>

到徽宗登基后,旧党曾经有过短暂的恢复,但为时不久,就又回到“绍述”神宗之政的路线上去了,不但以前早已被认定的旧党被悉数贬逐远方,甚至连曾布这种曾经参与过变法,只是和章胁煌饧娜耍急淮蛉搿霸v党人”,立了元党人碑,以示要将旧党永远禁锢不用。

也是在这段时期,重修了神宗实录,对旧党全盘否定,对王安石和新法又全盘否定,以新党为君子,以旧党为小人,这就颠覆了之前的神宗实录。

北宋灭亡之后,高宗南渡,在江南守着半壁河山,重建了宋朝,是为南宋。高宗前期,所用的重要的大臣,几乎全部出自旧党一脉,所以高宗说,“更爱元”。所以,在这个基础上,高宗下令重修神宗实录,又把徽宗时期的神宗实录颠覆了一次。

按照高宗的这个指示修订过的神宗实录,自然又回到了元时期的神宗实录的指导思想,也就是全盘否定新法,全盘否定王安石,以新党为小人,以旧党为君子。这个版本的神宗实录后来就作为官方史料保存下来,后来元朝修宋史,就是以此为基础。所以,我们今天看到的宋史中,对王安石基本上是贬斥的。

当然,这只是宋朝的官方评价,如果有问题,后人是可以指出来的。但从元朝到清朝灭亡,对王安石的评价却基本上都延续了之前的评价,也就是王安石祸宋这个定评一直维持下来了,并没有给他全面翻案。

为什么呢?

在古代的传统政治中,皇帝对大臣最为忌讳的事情是什么?大臣结党营私,搞党争。

党争意味着什么呢?党争就意味着,这个朋友圈是围绕着某个大臣的政治主张团结起来的,他们首先会忠于自己一党的政治领袖和政治主张,而不是忠于皇帝。

这对皇帝来说,自然是不能原谅的。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无二日,人无二主。在整个国家机器里,怎么能有皇帝之外的忠诚对象呢?

而且,围绕着这个政治领袖在朝廷上的进退得失,和政治主张的能否得到皇帝的认可和实施,就很容易形成不同的政治派别,搞党争。搞党争就意味着,以自己的党派主张为衡量标准,而不是以是否有利于国家和皇帝为标准。作为臣子来说,这其实就是不忠。

历史上的党争确实也都结果很糟糕。汉朝的党锢之祸形成了士族和寒族之分,唐朝中后期的牛李党争导致朝廷政策的摇摆不定,北宋的新旧党争一直持续到北宋灭亡还没结束,甚至到南宋初期的政治依然在这个结构里,明朝的东林党和阉党之争也一直延续到明朝灭亡,甚至到南明政权。

那么,最容易引起党争的是什么?

在宋朝和明朝,就是变法。宋朝是从王安石变法开始,所有的朝廷大臣都要在新党和旧党之间选边站对,几乎没有第三条道路可走。明朝也是在张居正变法时期,开始出现言官和内阁之间的对抗,后来发展为三党与东林之争,再后来又演变为东林与阉党之争。

从这个意义上说,王安石变法和张居正变法虽然提高了国家的财政汲取能力,使国家的能力有所提升,但同时,变法也带来了党同伐异,因人而废言,因人而废政,导致国家的政策不断在两个不同的取向之间来回摇摆。所以,正史上对王安石和张居正都持比较尖锐的批评态度,乃至全盘否定。

近代以前,主流意见对王安石变法一般持负面意见,但近代以后,受西方史影响,对王安石变法的评价越来越积极,甚至成为主流意见。

有两个因素值得考虑:首先,主流意见对王安石变法给予正面评价,是在近千年后,很多史实已不清晰;其次,正面评价王安石变法是基于西方史的逻辑,而非中国古代史的逻辑。

西方史强调变法,特别重视制度改造。这与欧洲文化多元、彼此竞争激烈相关,没有制度优势,很难胜出。用这套思维看中国史,会觉得很有失落感——古代中国在近两千年时间中制度几乎没有太大变化,也没有什么制度探讨方面给人印象深刻的著作。

当然,古代中国在过去两千年中制度一直在变化,只是以渐变为主,所以不熟悉相关史料,就会给人以“停滞”“没有历史”之感。

对比唐代与清代,改变可用惊人来形容,几乎可以视为两个国家,彼此很少有相同之处,可科举制等制度却一以贯之,其实唐朝科举与清朝科举完全不是一回事,但不深入考察,就会觉得彼此没有后差别,产生“中国没产生过大的制度变化”之感。

所以,不仅“王安石变法”被过多关注,包括“商鞅变法”等,都有被过度关注的问题。

首先,这些变法是此前一些政策的延续,不过是士大夫给予期文化合法性、皇权给予背书而已。

其次,变法的过程并不确定,很多办法随心所欲,实施与废止往往不由上决定,而是基层来决定。

其三,这些“变法”多是一些具体措施,制度性的东西并不多。

王安石变法从实际效果看,无非是增加了中央 *** 的收入而已,这其实不用王安石的 *** ,用商鞅的 *** ,也未必行不通,而且南宋中央 *** 从民间获取收入的能力更强,可当时王安石已被彻底否定。

沿着目前这种思路看王安石变法,往往会觉得有些失望,得出“王安石这样杰出的改革家也没意识到制度的重要性”之类的结论。

或者,不能沿着制度改造、制度创新的方式来解读中国史,毕竟古代中国面临的问题更多元、更复杂,它在制度上往往会呈现出更大的开放性和包容性,但因中层羸弱,执行力始终是一个大问题。这才是历代王朝面临的真问题,至于发展、变革之类,既然外部没有真正的挑战者,大概不会有人去思考这个问题的,思考也没什么意义,王安石变法的价值也绝不在制度创新上。

总之,更愿相信古人的看法,王安石变法应对北宋灭亡负很大责任。

二、我认为历史可能90%以上是假的,至少,历史很大程度上是根据需要编写的。

三、一个昏君的灭亡,根本原因和主要原因,在于他自身,而不能归因于女祸、奸臣(女祸、奸臣的产生,是因为昏君的出现,而不是相反。这里的因与果的关系不能搞反)。但是,一个王朝的灭亡,又不是仅仅因为一个昏君出现,就导致了灭亡。

一个王朝的立国者,多为雄才大略。新王朝建立之后,必然要借鉴前朝灭亡的教训,制定一系列安邦定国的大计。象如何安民,如何立君,如何选择大臣等,都有一系列成法与规定。

也就是说,即使有昏君出现,也让他做不成昏君;即使有奸臣出现,也让他做不成奸臣。

慢慢地,王安石变法派的重要人物蔡京得到了宋徽宗的重用,司马光派遭到大清洗。于是变法大行其道。

只可惜,历史证明,宋徽宗是个大大的昏君,蔡京之流是大大的奸臣。

大昏君遇到大奸臣,又坚决进行变法,真是国家不灭亡都不可能。

后来,徽宋的儿子赵构做了南宋的皇帝,大臣如秦桧也不能说他不奸,国家之弱不能比北宋,金国并了辽、北宋后不能不说更强大,但终金国之世,不能灭了南宋。为什么?

南宋不再搞王安石变法,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为什么王安石变法会与北宋灭亡有这么大的关系呢?

王安石变法被称为“三不足”变法,他们明确提出: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

王安石变法到底如何,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们这里不做评论。

但有一点应明确,即使在当世,也有司马光等大家坚决反对。后世对它的完全肯定,是不是符合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需要讨论。

当“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这一法宝传到了宋徽宗、蔡京之流手里时,我们可以想见会是一个什么样子。

宋徽宗与蔡京之流用他们的穷奢极欲,向后人们宣示了什么是“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

历代开国之君,他们往往出身民间,尝遍、闻遍人间疾苦。他们能成为一代雄主,说明他们都有雄才大略。

他们建立国家后,借鉴前朝亡国经验,他们不可能不想到,他们锦衣玉食的后代,很可能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就是昏君辈出。

如何保持富贵延续,他们必定要制定一些祖宗之法,做不到“祖宗之法”的皇帝,是不称职的皇帝,是要被替换的。

井田制是我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西周时盛行。那时,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 *** 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井田制是商周时期占主导地位的一种土地制度,它还保留有原始社会公有制下农村公社对土地管理的某些形式或曰外壳,但其性质已是一种奴隶制下的土地剥削制度。而其实质是一种土地私有制度。 [编辑本段]内容与兴起  “井田”一词 ,最早见于《谷梁传·宣公十五年》:“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夏代曾实行过井田制。商、周两代的井田制因夏而来。井田制在长期实行过程中,从内容到形式均有发展和变化。井田制大致可分为八家为井而有公田与九夫为井而无公田两个系统。记其八家为井而有公田者,如《孟子·滕文公上》 载:“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记其九夫为井而无公田者,如《周礼·地官·小司徒 》载 :“ 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以任地事而令贡赋,凡税敛之事。”当时的赋役制度为贡、助 、彻 。助即服劳役于公田 ,贡为缴纳地产实物。井田制  周行彻法,当为兼行贡、助两法。结合三代赋役之制来分析古时井田之制的两个系统,其八家为井而有公田、需行助法者自当实行于夏、商时期。其九夫为井而无公田者当始实行于周代。周朝行助法地区仍沿用八家为井之制,惟改私田 、公田之数为百亩;而行贡法地区则将原为公田的一份另分配于人 ,故有九夫为井之制出现 。古时实行易田制( 即轮耕制),一般是不易之地家百亩,一易之地家二百亩,再易之地家三百亩。以上所说井田之制,当为在不易之地所实行者,是比较典型的。至于在一易之地、再易之地等如何以井为耕作单位进行区划,已无法推知,井田之间立五沟五涂之界以便划分土地和进行生产。井田制由原始氏族公社土地公有制发展演变而来,其基本特点是实际耕作者对土地无所有权 ,而只有使用权。土地在一定范围内实行定期平均分配。  由于对夏、商 、周3代的社会性质认识各异 ,各家对井田制所属性质的认识也不相同,或以为是奴隶制度下的土地国有制 ,或以为是奴隶制度下的农村公社制,或以为是封建制度下的土地领主制,或以为是封建制度下的家族公社制或农村公社制。但在承认井田组织内部具有公有向私有过渡的特征,其存在是以土地一定程度上的公有作为前提这一点上则认识基本一致。夏朝、商朝时期实行的八家为井、同养公田之制,公有成分更多一些。周代以后出现的九夫为井之制个人私有的成分已增多,可以看作私田已被耕作者占有。西周中期,贵族之间已有土地交易,土地的个人私有制至少在贵族之间已经出现。由此,自上而下,进一步发展为实际耕作者的土地个人私有制。  周朝施行井田制,既作为诸侯百官的俸禄等级单位,又作为控制庶民的计算单位。井田制下的土地一律不准买卖,只能由同姓依照嫡庶的宗法关系去继承。耕种井田的农业庶世也随着土地同属于领主阶级所有,终生不得离开土地,更不准转业。  所谓“井田”,就是具有一定规划、亩积和疆界的方块田。长、宽各百步的方田叫一“田”,一田的亩积为百亩,作为一“夫”,即一个劳动力耕种的土地。井田规划各地区不一致。有些地方采用十进制,有些地方则以九块方田叫一“井”。因为把九块方田摆在一起,恰好是一个“井”字形,井田的名称就是这样来的。一井的面积是方一“里”;一百井是方十里,叫一“成”,可容纳九百个劳动力;一万井是方百里,叫一“同”,可容纳九万个劳动力。  在井田的田与田、里与里、成与成、同与同之间,分别有大小不同的灌溉渠道,叫遂、沟、洫、浍;与渠道平行,还有纵横的通行道,叫径、畛、途、道。各种渠道的大小、深浅和通道的宽窄,都有一定的规格。  西周的各级统治者把井田分为三类。他们各自把其中更好的部分(即位于河流附近、背山向阳的平展土地)成千块、上万块地留给自己,叫“公田”。因为公田的面积很大,所以也叫“大田”,驱使奴隶集体饼种。把距城市较近的郊区土地,以田为单位分给和统治者同族的普通劳动者耕种。这部分人因为住在“国”(即城市)里,叫“国人”。国人不负担租税只负担军赋和兵役。他们平时每年向国家交纳一小罐米和一捆牧草,作为军费。战时当兵,自己准备武器、粮食和军需。国人有当兵和受教育的权利,所以也叫“武夫”或“士”。他们受教育主要是军事训练和学习礼仪。这部分人是社会里的普通平民。他们表面上不受剥削,是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但是,当时社会的掠夺战争是十分频繁的。他们经常披征凋去打仗,自己家里的田园都荒芜了,因而破产负债。打了胜仗,掠夺来的土地和财富统归统治者所有,如果打了败仗,还有被俘沦为奴隶的危险。因此,国人的地位是动荡的。  封建领主把距离城市较远、土质瘠薄的坏田,分给住在野外的庶人。庶人因住在野外,所以也叫“野人”,领主阶级瞧不起他们,认为他们最愚蠢,所以也管他们叫“氓”。庶人没有任何权利,只有给领主耕种井田和服其他杂役的义务。他们每年要先在领主的大田上劳动,然后才准许去耕种自己作为维持更低生活的那一小块土地。因此西周时期的“国”“野”对立,既是城乡对立,也是阶级对立。  春天到来,农事季节开始了。大批庶人全部被驱使到领主的“公田”上去。天刚一亮,领主指派的官吏(“里胥”和“邻长”)就分别坐在村口,清查出工的人数。晚间收工时也如此。早在冬天备耕的时候,就由“里宰”根据劳动力的身体强弱、年龄长幼,把每两个人搭配在一起,叫作“合耦”。两个人一对,一起劳动叫一“耦”。这种拼种 *** 叫“耦耕”。在大领主的公田上,有成千耦、上万耦的劳动者。他们在田官(“田畯”)的监视下劳动,有时候奴隶主头子本人(“曾孙”)也亲自去田里监督。秋天,领主大田上的收获,多得象小岛,象山丘,要准备好成千仓、上万箱去收藏。冬天农闲季节,庶民们还要给领主修房、打草、搓绳和干其他杂项差役;妇女要为奴隶主采桑、养蚕、纺纱、织帛做衣裳、缝皮袍,从白天干到半夜。领主怕他们偷懒,还要把他们集中到-起,既省灯火,又便于监督。 [编辑本段]井田制的瓦解  春秋晚期,井田制逐渐瓦解了。促成这一变革的物质因素,是生产力水平的提高。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是当时生产力水平提高的标志。我国用铁始于商代。七十年代在河北荣城县和北京平谷县各出土一件商代中期的铁刃铜钺,经科学鉴定,刃部都是用陨铁加热锻打成的。这样的铁器,自然是稀罕物。大概到西周末年,铁器多起来。所以《诗经·秦风》中出现“驷铁孔阜”的诗句,这是秦襄公(前777-766)时的诗。用铁形容马的颜色,只有在铁成为习见物之后才允许。大约春秋初期,已有铁农具。《国语·齐语》记载管仲向齐桓公建议:“美金以铸剑戟,试诸狗马;恶金以铸锄夷斤欘,试诸壤土。”“美金”是指青铜,“恶金”是指铁。春秋中叶齐灵公时的叔夷钟铭文中有“造 徒四千为汝敌寮“一句,“ ”:是铁字的初文,可见当时官府铁冶炼的规模已相当大了。难怪到春秋末期,铁器在齐国已普遍使用。《管子·海王篇》记载:“今铁官之数曰:一女必一针一刀,……耕者必一耒一耜一铫。”从考古发掘成果看,江苏六合程桥出土有铁条和铁块,长沙龙洞出土有铁削,长沙识字岭出土的铁臿,常德德出土有铁削,长沙一期楚墓出土铁臿、铁削数件,以上这些铁器都可确定为春秋晚期东西。这表明,在春秋晚期,我国南方也已使用铁器了。牛耕也起源于商代。甲骨文有“犁”之。可见,用牛拉犁启土,在商代就发明了。《国语·晋语》上提到,范氏、中行氏将宗庙的牺牲用来耕田。孔丘的弟子司马耕字子牛,冉伯牛名耕。晋国有个大力士叫牛耕。牛与耕相连,用作人的名字,反映出牛耕 *** 在春秋时期得到普遍推广。 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为人们开辟广阔的山林,兴修大型水利工程,带来了方便。耕地面积和农业产量大幅度增长了。农业的发展,使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小生产和以个体经营为特色的小农阶层,有了成为社会基础的可能。井田制的“千耦其耕”、“十千维耦”的集体劳动形式过时了,而分散的、一个体的、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封建经济形式兴起了。早在西周中期,就有个别贵族为了额外榨取庶民的剩余劳动,强迫庶民开垦井田以外的空地。这样开垦出来的田地,不可能是方方正正的,也不可能有一定的亩积,是瞒着公室,不纳税的私有物,叫私田。周恭王时的格伯簋铭文记载格伯用四匹马换倗生三十亩田,就是明证,因为公田是不允许用来交换的。到西周末期,私田的存在已相当显著。争夺田邑、交换土地的记载也多起来了。周厉王时的散氏盘铭文记述:矢人侵犯散国城邑,被打败了,便用两块田地向散国赔偿。周厉王时还有两铜器,一个是鬲攸从鼎,另一个是鬲从盨。前者叙述鬲攸从分田地给攸卫牧,而攸卫牧没给报酬,遂成讼事;后者叙述章氏用八邑去向鬲换田,又有良氏用五邑换,结果都顺利成交。贵族们土地私有的欲望不断增长,倒周幽王时,连公田都企图据为己有。周王再象原先那样从贵族手里收公田,就引起贵族们强烈的不满。《诗经·大雅·瞻卯》记录了当时贵族们牢骚:“人有土田,汝反有之;人有民人,汝复夺之。”到春秋时期,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使私田急剧增加。诸侯、大夫们富起来。周王便不能任意侵夺他们的田地了。公元前712年,周桓王取郑国田地,就得王畿内苏仇忿生之田作为交换条件。贵族之间为田地争斗、诉讼,也层出不穷了。公元前580年,晋大夫却至与周争鄇田,公元574年晋却锜夺夷阳五田,却犨与长鱼矫争田;公元前533年,周甘人与晋阎嘉争阎田;公元前528年,晋邢侯与雍子争鄐田等等。这些事件,都表明土地制度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开辟和耕种大量私田,需要大批劳动力。而用奴隶制的办法已不能调动生产者的劳动积极性。《公羊传》何休注说:当时“民不肯尽力于公田。”于是,一些顺应新形势的贵族为了招徕劳动人手,改变剥削方式,如齐国田氏向民众征赋税使小斗,把粮食贷给民众用大斗;晋国韩氏、魏氏、赵氏采取扩大地亩,而不增税额的办法,收买民心。这样,奴隶们纷纷从公室逃往私门,“归之如流水。”封建依附关系产生了。春秋时代见於记载的“族属”、“隐民”、“宾萌”“私属徒”,都指的是这些逃来的奴隶。虽然他们身份还不是自由的,但却不同于庶民。他们可以占有少量的生产资料,独立经营农业和与农业有关的家庭副业。他们已经是封建农民的前驱了。奴隶的逃亡,使一些国家的公由,“唯莠骄之”。“唯美桀桀”(《诗经·齐风·甫田》),变成了荒原。井田制再也维持不下去了。《左传》记载: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正式废除井田制,承认私田的合法性,而一律征税。公元前548年,楚令尹子木整顿田制,视土地高下肥瘠,“量入修赋”,其后各国也纷纷效法。本来这些改革的目的在于维护旧秩序,但它们既然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已成的事实,从而事与愿违。在井田制上打开了一个缺口。缺口接二连三地被打开,井田制的瓦解崩塌就是必然的趋势了。  -------------------------------------------------------------------------------------------- [编辑本段]《周代无井田制》  井田制之有无,古今争辩众矣,然其所论多不从大处着想,博而寡。余今否认井田之说的更大理由,即周天子无土地授民是也。  周为封建社会,封建者何即天子以土地,封授诸侯,建立国家者也。诸侯有封地,卿大夫有采邑,封地之使用权,非天子所有。即畿内之地,亦分赐卿大夫,亦非天子所有。全国土地、一再分割,所存无几,而谓天子以土授民,行井田制,宁有是理乎 有论者曰天子虽无土地授民,然周已大一统:“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盖可颁布法规,通令诸侯施行,不必亲以地授民而后可。是又不然,周之中央集权,是相对而非绝对,可能而非必然。天下宗周,固诸侯所承认。然周只能宗之,非真能命之,诸侯亦只能宗周,非真受命于周,所谓“朝诸侯而有天下”是也。诸侯与天子之关系,唯有一朝,不朝即无关系,天子亦即无天下,非如后世有君臣之义。诸侯内政,天子向不过问。事实上,亦无权过问。例如君位传授,鲁多行兄终弟及制,齐晋及其他国,则行父子相传,各随其便,皆不同周之传嫡制,又如到任呈报,齐太公五月,鲁伯禽三年[注1]亦皆听之。周无一定法规,诸侯亦不一定用周制,而谓井田之制,周能通令,行诸天下,又宁有是理乎施行井田制,大前提必须是天子有充分土地,以及中央权力健全集中,而周于此两点未之能行,则井田制之实施,不知从何说起。  再观周代农业生产形态,从史书上亦未见大规模之庄园经济。亦未见小农场之井田组织。之一,大规模之耕作。《诗经》有“千耦其耘”(《周颂·载芟》)、“终三十里”(《噫嘻》)之耕作。井田之制,只有方里为井,八家之口八,八八六十四人,焉与三十里,焉有千耦乎第二,大量之农作物。农奴为大地主耕作,收获丰硕,《诗经》有“千斯仓”、“万斯箱”(仙、雅·甫田》),“万亿及秭”(《周颂·丰年》)之咏。即农奴本身,亦有“获之桎桎,积之粟粟。其崇如墉,其比如栉,以开百室。百室盈止,妇子宁止”(《周颂·良耜》)之收获。试问井田制,八口之家,能有百室乎一夫百亩,百亩之收,不过百石[注2],又能有如此收获乎 此外,由周代土地封授制上言之,所谓井田制也难以成立实施。明代张燧言井田不可行云:“周制凡授田不易之地家百亩,一易之地二百亩,再易之地三百亩,则田土之肥瘠,所当周知也。上地家七人,中地家六人,下地家五人, *** 口之众寡,所当周知也。上农夫食九人,其次食八人,再其次食七人, *** 务农之勤怠,又所当周知也。农民每户授田百亩,其家众男为余夫,年十六则别授二十五亩,士工商受田五亩,乃当农夫一人,每口受二十亩则其民或长或少,或为士,或为商,或为工,又所当周知也。……后世盖有争田之讼,历数十年而不决者矣,况官授人以田,而欲均平乎。”(《千百年眼》卷一)可知授田须知地性人数。然在周代,此两点亦非易事,故井田制之实施亦非易事。  再从周代劳力上言之,井田制也难以成立实施。所谓井田之制,即“九夫为井,井间有沟,四井为邑,四邑为邱,四邱为甸,甸方八里,旁加一里为一成,成间有洫[注3],其地百井,而方十里,四甸为县,四县为都,四都方八十里,旁加十里为一同,同间有浍,其地万井,而方百里,百里之间,为浍者一,为洫者百,为沟者万……非塞溪壑平涧谷夷邱陵破坟墓……不可为也。纵使尽能得平原旷野而遂规画[划)于其中,亦当驱天下之人,竭天下之粮,穷数百年专力于此不治他事,而后可以望天下之地,尽为井田,尽为沟洫。”(《文献通考·田赋一》卷一)由此可知,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井田之制,实不易行,且难以实施。  尝考井田制度,其成立的史料根据,最早见于《诗经》,次为《孟子》,再次为《周礼》。爰就于此三者论之。  《诗经·小雅·大田》有“雨我公田,遂及我私”之句,所谓公田,主张井田制者,即谓系井田中八家共耕之公田。其实不然。周为封建社会,天子有籍田,卿大夫有圭田,此即所谓“公田”,非井田中之公田。公田借民力耕种,所谓力役之征是也。且解公田为公侯等之公田,或公子公孙之公田,亦极有理。汉代犹称天子所有之田为公田,则公爵公子公孙之田,更宜物从主名。籍田、圭田,不过是天子诸侯所有田亩中之小部分,而大部分分赐农奴耕种,所谓“遂及我私”是也。故“雨我公田,遂及我私”云云,不足为井田成立之根据。  次《孟子·藤文公》所言井田,更是托古改制,不足为证。考《孟子·万章下》云:“北宫苟问曰:‘周室班爵禄,如之何’孟子曰:‘其详不可得而闻也……然而轲也尝闻其略也。”则孟子于周制,既未目睹,又未详闻,故于藤文公篇言井田制,一则曰“其实皆什一也”,又则曰“由此观之,虽周亦助也”,模糊含混,妄加推断,以致其实不实。周绝非助,完全错误。观其当时所言,不过对于藤文公问为国,陈说土地改革之意见。藤文公确是有为之主,好行仁政,时贤皆欲就见之,贡献意见。故除孟子劝其行井田制外,许行、陈仲子等,亦自楚之藤,劝其与民并耕。并耕之说,固是托古改制,井田之制,何独不然。所以孟子之言,亦不足以为周行井田制之据。  再说《周礼》言井田,更是自相矛盾,不足为据。井田范围,匠人遂人,有九夫十夫之异。[注4]受出单位,匠人遂人大司徒小司徒,有丁口家庭之别。同以家为单位,大司徒小司徒又有土肥瘠丁多寡之分[注5],同为一书,其记载混乱不堪,矛盾百出,可知《周礼》为伪书也。所言井田实不可信,亦可知世之以伪传伪,其可已乎 再有论者谓:若无井田,孟子何以有“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之记载乎世又何以谓商鞅废井田乎然废井田,非始于商鞅。《宋元学案》卷八十《鹤山学案》引魏了翁之言曰:“井田一变于宣王之料民,再变于齐桓之内政,大坏于渠梁、商鞅之决裂阡陌。周人以厉、宣、幽、平并称,其有以夫!”且周实无井田,何从言废故宣王料民,与齐桓内政,与井田何涉乎商鞅决裂阡陌,又与井田何涉乎改谓一变再变大坏,不知何所据而云然。记载商鞅之事,较可信史料莫过《史记》,然《史记·商君传》记其“为田开阡陌封疆”,《史记·蔡泽传》谓其“决裂阡陌”,从无一处提及废井田之事。而且商鞅施政时,秦国尚未统一全国,纵有井田制,商鞅究有何权以废之,此不通之论也。战国之世,人口增加,且以诸侯混战,豪强兼并,土地集中于少数大地主,贫者地无立锥,社会问题至为严重。学者蒿目时艰,亟谋良策。儒家以孟子之流,主张行井田制;农家如许行之流,主张君民并耕;法家乃商鞅之流,主张尽地力,各种流派,呈方献计,不一而足。井田制,欲以口舌以舆论劝导大地主交出多余土地,分赐贫民,无异于与虎谋皮,空费心计,对牛弹琴。并耕论,欲求养尊处优之君主,与民共同劳作,使社会无剥削、无阶级之分,事实上,也不过是纸上谈兵,亦难实行。法家认为:此类主张皆不合实际,反不如主张提高生产效率,尽地力以救民生之苦,方能解决人多土少之国情问题。商鞅决裂阡陌,即尽地力之教,实属仁心兼仁政,惠政而非暴力,于废井田何与焉。  至于孟子所谓五十、七十、百亩,亦不过是孟子惯用的口头禅,并非确实之数。例如《孟子·梁惠王上》谓:“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尽心上》则谓:“五亩之宅,树墙下以桑,匹妇蚕之,则老者足以衣帛矣。五母鸡,二母彘,无失其时,老者足以无失肉矣。”两文所载事实全同,然《梁惠王上>谓:“五十者……七十者……”而《尽心上》则谓:“老者……老者……”可知五十、七十,不过老者之称,不能指为确数。因此,孟子所谓“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亦不能以确数指之。而谓三代田制之五十、七十、百亩,真为确数乎而且三代赋税,所谓贡助彻,孟子谓为“其实皆什一也”。依井田制言之夏贡固什一,商助则九一,周彻又十一税一,[注6],完全不同。又何况五十、七十、百亩之田制,皆与贡助彻无关乎三代无井田,赋税当然不能准井田以纳,所以贡非什一,彻亦非助(见前孟子谓“虽周亦助也”),助又非仅为力役之征。按贡可作贡献解,即下贡于上。初贡无定期,物无定品,品无定数,称有无而为贡。后始有定期、定品、定数。今之土司,尚行斯法。“助”为力役之征,音与“租”同。亦可作纳谷米之租税解。[注7]彻有数义,就周代租赋制而言,系指农人献无定期定额之物于上。换言之,即通量田地之所得,而取之于民也。它与贡和助的不同之处表现在,贡系指农人献无定期定额之物于上,助系农人献有定期定额之力和物于上,助与贡虽有轻重及确定与不确定之不同,但二者的征收方式,皆由下而上。而彻在通度田地,征取赋税,征敛之发动方面,全操于上,由上而下,与贡助异。  古代小国寡民,治权与族权合一,自当行贡法。后以疆土日广,人事日繁, *** 组织日大,物产之主殖日众,自非行助彻不可。吾尝谓夏为部落社会,殷始建立国家,为封建社会,于赋税方面亦得一证。  综上所述,井田制度,大前提上观之已不能成立,而援引《诗经》,亦不足为证。再则《孟子》、《周礼》所言,尤为矛盾,五十、七十、百亩,又与贡助彻无关,世之好言井田,乐于信古,愿于此三致意焉。(摘自黄现璠撰《周代无井田制》,载《扫荡报》(文史地周刊)第八期,1941年3月19日;又载黄现璠著《古书解读初探——黄现璠学术论文选》第325-329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7月第1版)井田制  我国奴隶社会时期的土地制度。奴隶主为计算自己封地的大小和监督奴隶劳动,把土地划分成许多方块,因像“井”字形,所以叫做井田制。

《诗经》云:“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述出了中国王者的霸气和臣者的神气。但“君子之泽,五世而斩”, 中国历史的改朝换代、江山易主犹如旋转的走马灯,统治者、管理者的角色总在不断变更。而改朝换代、江山易主玩的一个大游戏就是“一朝天子,一朝臣”。于是乎每“收拾一次旧山河”就有一批新权贵昂然涌现,一批旧权贵黯然退出。新权贵鱼跃龙门呼风唤雨,旧权贵虎落平阳一蹶不振。由此说来,权贵们的命运确实与朝廷紧密相连生死攸关。自然,要保住既得的利益权贵们最希望的就是本朝千秋万代,从而能长久甚至是永远沐浴着皇恩浩荡。从这意义上来说,权贵们应该是最拥护最支持更爱戴朝廷的。一旦朝廷有难,这些深受王朝恩泽的既得利益者,理应挺身而出在所不辞惜死心塌地肝脑涂地报效朝廷支持朝廷!可真会这样吧?我们还是让史实说话。崇祯十七年三月(公元1644年),李自成率部百万进逼北京,这时的京城,兵少粮缺,守备虚弱,己到火烧眉毛之窘状。无计可施的崇祯准备放弃宁远,紧急调吴三桂部队驰援北京。可打仗是“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的行当,要吴三桂进京,大约需要一百万两银子的军费。而此时的朝廷财力己是山穷水尽,国库存储仅有区区四十万余两。因此,能否及时地筹措银款就成生死攸关的大事。可是想要从老百姓身上征刮已没有充足时间也无充足地盘了。崇祯万般无奈,只得求助于文武百官捐赠。他希望自己的亲戚在危难之际起表率带头作用,于是密令皇后的老爸周奎率先纳银十二万两。可负责募捐的太监徐高到周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哭诉半天劝捐时,身为崇祯的岳父,当时更大的富豪之一的国丈爷竟然不为所动。以至徐愤然说道:“老皇亲如此鄙吝,朝廷万难措手,大事必不可为矣。即便广蓄多产,后来何益?”崇祯知道后,退而求他捐十万两。周奎仍哭穷,道即使勒紧裤带也只能捐一万两。崇祯认为一万两委实不够意思,至少捐两万两吧,便放出话来,说要查处岳父有无“贪鄙事宜、不法情事”。周奎急了,进宫向女儿求援,周皇后背着崇祯给了他五千两,可即便这出自于崇祯内帑的五千两,周奎也只拿出了两千两,笑纳了三千两。就是说周国丈名义上捐了一万二千两,实际上只拿出了七千两。宫里的太监以王之心最富,但也仅献万金。身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首辅多年的魏藻德,知道一点钱不出说不过去,于是含泪捐了五百两银子。另外,还有少许官宦捐了些。但大多重臣官宦,尽管他们多数富得流油,却纷纷装穷喊贫,甚至在自家的大门上贴出“此房急售”的字条,表示他们家里已穷到要卖房度日了,有些人拿出一些不值几个钱的器皿什物摆在市上兜售,表示己至倾家荡产地步。崇祯无奈,干脆来了个摊派,比如浙江出六干,山东出四千等等,个人的更高限额是三万,但满朝竟然无人达标。人家有钱不出,崇祯只好又改个法子,号召出力,令众人供输粮草官军,或赡养将士们的妻子儿女,使守城军队无后顾之忧,但反应更为冷漠,只好作罢了。与此相对照的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汉,他把一生积蓄四百两白银全部捐献给朝廷。当这位可怜的老人捐款出来走在街上时,耳闻李自成攻城的隆隆炮声,禁不住号啕大哭——他很清楚,崇祯王朝已无力回天了。崇祯潸然,特封老人为锦衣千户。然而这个忠心耿耿的老人只当了一天的锦衣千户。因为次日,历史的巨椽给大明朝划上了休止符。此外还有甚多小民百姓痛哭捐金,多者三、四百金,少则悉数铜板。三月十九日晨,太监王相尧在宣武门,兵部尚书张缙彦在正阳门,戚国公朱纯臣在朝阳门迎降,北京城陷,崇祯披头散发自缢于媒山,身边只有一个贴身太监陪殉。李自成攻进北京后,对达官显贵、富豪财主们的财物进行了极其残酷地抢掠搜刮,他们纷纷被打、被关、被绑、被杀、被抄。在周奎府中抄出现银五十二万,奇珍异宝,绫罗绸缎价值数十万。在王之心家里,追出十五万白银及许多上品金银器物。魏藻德几十年来搜刮的财产全成了刘宗敏的战利品,他本人也被夹棍夹破脑袋,在极度痛苦中死去。……当然,美女也不放过,吴三桂的爱妾陈圆圆也被霸占,遂使吴三桂“冲冠一怒”,引清入关,从而改变了历史进程。读到这些我很感叹乃有些愤怒:这些权贵们怎么了?当与他们生死攸关荣损相依的朝廷岌岌可危最需要支持帮助时;当最能表现他们对朝廷的忠心和爱心的情景来临时,权贵们却退却了,集体演出了一出使人啼笑皆非的拙劣的闹剧。他们把那些本是朝廷赋予他们的,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黄的白的花的什物看得比朝廷的生死存亡要重要得多!“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他们对朝廷的忠诚和爱心竟远不如那六十多岁的老汉及甚多小民百姓来得赤诚酣畅,孰优孰劣历史己给出了答案。那个曾经给予他们无限荣华富贵的王朝在他们的冷漠目光中訇然坍塌了,而权贵们始料未及的是,他们所有财富包括漂亮的女人乃至自己的性命却都被“新权贵”掠夺得一干二净。他们的自私狭隘、冷漠矫情、爱心缺失终于得到报应——不仅葬送了崇祯王朝,也彻底玩完了自己!或许到这个时候他们才“觉悟”过来,可惜一切晚了,既有现在何必当初呢!当然,追究起责任来,崇祯也是不可推御和饶恕的,自己就是个守财奴,不肯拿出全部属于他个人的内帑以充军饷,真是糊涂到家,咎由自取。但这不能作为权贵们为自己所作所为开脱的依据,你们毕竟是依附在崇祯王朝这个大鸟巢里讨活并充分享受着朝廷赐予福祉的达官显贵,岂能不知“覆巢之下焉有完卵”!当然,这也真实地折射出了权贵们的心思,倘若你是真心实意地热爱这个朝廷,还会心痛几个钱吗?你看那些包养情妇二奶三奶的官员富豪们,对喜欢的女人是何等的有求必应何等的阔绰大方!所以对有些常拍着胸脯,把“忠君爱国,大公无私”等口号喊得震天响的权贵们,我是有些怀疑了,可信成色有几份?我想起有人说过的的一句话:国难临头时,挺身而出的往往不是肉食者,而是那些原本与国家和政治离得极其遥远的引车卖浆者流。

  概念

  井田制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西周时盛行。那时,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奴隶主使用。奴隶主不得买卖和 *** 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奴隶主强迫奴隶集体耕种井田,无偿占有奴隶的劳动成果。

  西周的各级统治者把井田分为三类。他们各自把其中更好的部分(即位于河流附近、背山向阳的平展土地)成千块、上万块地留给自己,叫“公田”。因为公田的面积很大,所以也叫“大田”,驱使奴隶集体饼种。把距城市较近的郊区土地,以田为单位分给和统治者同族的普通劳动者耕种。这部分人因为住在“国”(即城市)里,叫“国人”。国人不负担租税只负担军赋和兵役。他们平时每年向国家交纳一小罐米和一捆牧草,作为军费。战时当兵,自己准备武器、粮食和军需。国人有当兵和受教育的权利,所以也叫“武夫”或“士”。他们受教育主要是军事训练和学习礼仪。这部分人是奴隶社会里的普通平民。他们表面上不受剥削,是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但是,奴隶社会的掠夺战争是十分频繁的。他们经常披征凋去打仗,自己家里的田园都荒芜了,因而破产负债。打了胜仗,掠夺来的土地和财富统归统治者所有,如果打了败仗,还有被俘沦为奴隶的危险。因此,国人的地位是动荡的。

是国家用于军事方面的经费。

率土之滨军费的意思就是用于军事建设及武器装备研发及制造和战争的经费,而且不同的玩家在率土之兵当中投入的军费金额也是不同的,也代表他们实力的不同。

率土之滨以三国历史为背景,讲述东汉末年的群雄割据,魏,蜀,吴三国之间的政治和军事斗争的故事,不同的玩家操作方式不同,也让整个结局发生了改变。